中国经济网北京7月12日讯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昨日公布的曲靖金融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列表显示,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曲靖中心支公司及相关责任人给予投保人合同约定以外其他利益;财务业务数据不真实;委托未取得合法资格的机构从事保险销售活动等。
曲靖金融监管分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曲靖中心支公司罚款23万元,对分支机构罚款6万元;对李勇、胡燕凤、林锦等责任人员予以警告并处罚款合计4万元。
以下为原文:
富明证券配资提示:文章来自网络,不代表本站观点。
本文评分*
评论内容*
你的昵称*
你的邮箱*
盈易点 两连板后,002931紧急公告
华泰配资 NCE平台负价频现 燃气放空高企
摩根证券 水泥网报告:乌克兰未来三年至少3500万吨水泥需求 CRH收购案引争议
股策略 太平财险曲靖中支3宗违规被罚 财务业务数据不真实等_相关_胡燕凤_李勇
鼎冠策略 财说|大股东减持、有息负债激增355倍,汇隆新材的“现金流寒冬”还有多久